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张家口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杨某无照驾车致人死亡,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杨某无照驾车致人死亡,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此文章帮助了320人  作者:张家口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杨某无照驾车致人死亡

杨某于2010年2月7日借丁某的车驾驶,因杨某无驾驶执照,丁某本让廖某开车,杨某却拿走钥匙自己驾驶。后杨某将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倒,致使王某因伤情过重死亡,车辆亦受损伤。事发后杨某报警,丁某指使廖某顶替杨某投案被识破。

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诉至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王某的家属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擅自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杨某打电话报警,但在交警赶到现场后,被告人杨某又远离现场,避开交警,并听从丁某的安排,让廖某冒充肇事者,以逃避法律追究,属肇事逃逸。鉴于被告人杨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共计170000元。

张家口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张家口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1幢7层718

刑事相关咨询

张家口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张家口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