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务局工人为筹赌资诈骗70万
2011年9月30日,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广西南丹县某矿务局工人黄某谎称拿到广西华锡集团铜坑矿白纸塘尾沙开发工程,并持伪造的《综合规划治理白纸塘安全隐患》合同要求谭某以自己名义与投资人沈某签订合同,后谭某以湘潭湘军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的名义与沈某签订合同。随后,沈某先后向谭某账户转账90万元,被告人黄某则以开工手续费等理由要求谭某汇款70万元到其指定的账户,后取出并用于网络赌球及挥霍。
检察机关遂以合同诈骗罪将被告人黄某公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人民法院。
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南丹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2012年5月8日,南丹县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