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销售不合格药品被抓
2011年8月,被告人董某来到广东清远租下一间小店,在未取得售药上岗证、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销售各种成人用品。据悉,这些药品均是董某从广州某批发市场批发,且没有任何批准文号。经检测,这些物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西地那非成分为处方药,人吃后会对它产生依赖性,且这种成分会危害人体中枢神经和肾脏、肝脏等器官,大剂量服用的话甚至会导致心脏功能不全者和高血压患者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董某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遂以销售假药罪将被告人董某公诉至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
清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的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判决。
因此,清城区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