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伙同盗窃光缆导致通讯中断
2006年7月1日,侯某某伙同王某某(已判刑)在夜间将中国网通公司开封县分公司正在使用的8芯黑色通信光缆102。9米盗割,造成杜良乡304用户中断通信18小时,盗窃光缆价值价值634元。随后二人盗割开封市电信公司正在使用的48芯黑色通信光缆59.75米,价值405元,造成该公司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中断19小时。2006年7月2日,二人又于凌晨盗割中国网通公司开封县分公司正在使用的24芯黑色通信光缆线3根,造成当地1951户用户中断通信20小时。
侯某某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公诉至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
盗窃光缆犯什么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某某伙同他人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侯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本院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侯某某与王某某相互配合,共同作案,作用相当,无主犯、从犯之分。
最终,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