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国际法定代表人多次合同诈骗
今年34岁的被告人刘歆生(曾被判2年有期徒刑),原为北京天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刘歆生虚构能帮助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从海外融资一二亿元,分别使用英文名Allen和刘新这两个名字以天宇公司的名义与对方签订了《委托合同》等,先后从该房地产公司处骗取了1532万元人民币及500元美元,之后逃匿。后来这笔款项仅被追缴回42万多元人民币。2007年7至10月,刘歆生以杨毅为名设立了智利刘·劳尔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劳尔公司)重庆代表处,假借海事人员培训后安排工作的名义发布招收学员的广告,并使用潘振宇这个假名,以蓝星集团及劳尔公司重庆代表处的名义与黄某某等7人签订培训合同,承诺学员培训通过考核后可以安排到其公司的船上工作,通过这种方法共骗取到15。28万元人民币,之后又逃逸。2008年5月19日刘歆生被抓获。
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2009年7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歆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