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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链接政府人事网站,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如何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709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非法链接政府人事网站

2009年至2012年,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罗某、韩某、陈某、许某等13名被告人通过QQ、电子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向他人收集要办假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的信息资料,并侵入50多个政府人事网站后创建非法查询窗口和链接,以提供虚假查询认证,伪造假专业技术资格证。据悉,被告人常某、周某、陶某、李某、黄某、石某等人作为中介向他人收集要办假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的信息资料后传给各自的上线罗某等人,在办假证的人查询确认并付款后伪造专业技术资格证,后将伪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通过快递等方式寄给要办证的人。2011年12月8日,揭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发现“揭阳人事考试网”被人为修改链接到了非法网页,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12月22日,公安机关即将吴某中(另案处理)等7人抓获归案,后根据吴某中交代,公安机关遂将罗某、韩某、陈某等13人抓获归案。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如何处罚

检察机关遂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将被告人罗某、韩某、许某、杨某、王某、魏某、陶某、周某、李某、常某、陈某、黄某、石某13人公诉至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榕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韩某、许某、杨某、王某、魏某为非法牟利,侵入国家事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创建非法链接,为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提供网上信息查询,情节严重,行为均已同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应择一重罪即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予以惩处。被告人陶某、周某、李某、常某、陈某、黄某、石某等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2012年9月3日,榕城区法院一审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韩某、许某、杨某、王某、魏某、陶某、周某、李某、常某、陈某、黄某、石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到七年不等。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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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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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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