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吸食并销售毒品
2011年年初,被告人黄某(女)与杨某(男)相识相恋,并于同年6月同居,两人均吸食毒品,购买的毒品除自己吸食外,还卖给其他吸毒人员,其中被告人黄某出资、被告人杨某负责销售。2011年8月中下旬,牙某、叶某先后两次分别向黄某购买冰毒约0。4克和冰毒约0。6克、麻古5粒约0。47克,支付毒资共计1300元。2011年9月15日,被告人杨某乘车从万州到重庆主城购买毒品,于当天下午与一贩毒分子见面并商谈麻古、冰毒的价格、验货,后以3。0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冰毒3袋、208粒麻古,当晚返回万州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缴获疑似冰毒3袋、疑似麻古208粒。经鉴定,疑似冰毒重99。5克,疑似麻古重20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次日凌晨,被告人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从其房间中查获疑似麻古26粒,晶体物质和白色粉末各一袋。经鉴定,疑似麻古和晶体物质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白色粉末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同一天,牙某、叶某再次到黄某、杨某租住地购买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12年9月26日,吸毒人员叶某向公安机关检举被告人黄某与杨某的室内花盆里埋有麻古,后经搜查,在被告人黄某、杨某的花盆里面土层下面搜出196颗疑似麻古,并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贩卖运输毒品罪如何处罚
2012年2月27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将被告人杨某、黄某犯公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和黄某共同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119。50克,另共同贩卖甲基苯丙胺约22。91克、海洛因0。22克,构成贩卖、运输毒品最,且系共同犯罪。
因此,重庆市二中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查获的毒品和违法所得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