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盒内藏运毒品
2012年1月19日14时许,西昌铁路民警在西昌火车站发现持票准备去往邯郸的黄某某形迹可疑,遂将其挡获。后经黄某某指认,将25岁的刘某某挡获。民警在黄某某手提袋中的三桶方便面盒内发现五坨可疑物品。经鉴定,查获的五坨可疑物均为海洛因,净重753。51克,其含量为34。14%。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如何处罚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黄某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黄某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2012年7月1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