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反日砸车案宣判,衅滋事罪如何认定和处罚?

反日砸车案宣判,衅滋事罪如何认定和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448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反日砸车案宣判

2012年9月17日凌晨,醉酒的潘某、黄某、陆某三人,分别骑着两辆摩托车,路过停靠在路边的日本某品牌小汽车时,用路边的石头砸碎该日系车的玻璃,并刮花该日系车的车身。经鉴定,三人共损坏日系车12辆,受损价值达人民币11000多元。

衅滋事罪如何认定和处罚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三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都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应依法予以处罚。案发后,三人积极赔偿了部分受损车辆的经济损失,得到受损车主的谅解。开庭审理过程中,三被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认罪,如实供述罪行,考虑犯罪情节的轻重,予以从轻处罚。

最后,香洲区法院依法判决潘某、黄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陆某罪行较轻,且已赔偿部分受害人损失,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