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拖拉机不慎绞死女童
被告人左某是一名农民,农忙时节开大拖拉机为人耕地,但还未办理驾驶证。怎料,左某于2010年10月16日在安徽省固镇县某村为一村民耕地时,未注意周边环境,在耕地时,不慎将3岁幼童李某卷入耕地的机械中,致使幼童身亡。后经认定,左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案发后,左某赔偿了被害人家属8万元经济损失。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左某被公诉至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重大责任事故罪怎么量刑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左某在农机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左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左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