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妹妹报假案只为哥哥逃避法律责任,包庇罪如何处罚?

妹妹报假案只为哥哥逃避法律责任,包庇罪如何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452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妹妹报假案只为哥哥逃避法律责任

2012年6月10日,被告人郭某1无证驾驶亲妹妹郭某2的燃油助力车在江西省万安县某工业园路段与被害人谢某所骑的自行车发生追尾相撞,两人均受伤,两车均受损。被告人郭某1拨打120急救电话后,抛下不省人事的谢某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谢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郭某1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郭某1所驾驶的燃油助力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车应纳入机动车管理。被告人郭某1的亲妹妹郭某2得知郭某1驾驶她的燃油助力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为帮助郭某1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于2012年6月11日到万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假案,谎称郭某1所驾驶的助力车早已被盗,2012年6月10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并非郭某1所为,并唆使谢某等四人(另案处理)一起作伪证。2012年6月15日,被告人郭某1主动到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投案自首。

包庇罪如何处罚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1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驾驶燃油助力车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郭某2明知被告人郭某1交通肇事逃逸,为帮助郭某1逃避法律责任到公安局报假案并唆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构成包庇罪。被告人郭某1案发后能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又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2归案后能自愿认罪,且能协助被告人郭某1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加之其包庇犯罪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故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最后,万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郭某1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郭某2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