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身份偷越国境
2010年5月24日至2010年8月4日,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张某冒用郑某的名字先后四次持办理的出国护照偷越国境前往马来西亚等地做生意。2012年5月24日,被告人张某再次持该护照偷越国境时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发现并查获。
偷越国境罪如何处罚
检察机关遂以偷越国境罪将被告人张某公诉至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鲁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2012年9月17日,鲁山县法院一审以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