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肇事致人死亡
杜某某于2012年8月25日无证驾车行至河南商丘一交叉路口时与骑自行车的陶某某相撞,陶某某被撞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杜某某驾车逃逸,并找到嫂子张某某,让张某某替自己顶罪,为此,张某某说谎包庇了杜某某。后来杜某某得知被害人死亡后主动投案自首。
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杜某某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杜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进行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2013年1月29日,法院一审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以犯包庇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