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愤怒放火烧租住房屋
河南女孩赵某外出打工时,认识了男孩田某,两人恋爱后,一同在上海租了房子打工,同居后两人生了一个女儿,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和办婚礼。女儿出生后,两人时常为琐事发生争吵,田某还怀疑赵某出轨。2011年5月18日,两人再次发生激烈争吵,还惊动警方来调解。赵某因想要和女儿离开,遭到田某的反对和言语威胁,赵某心灰意冷,趁田某外出时,放火烧毁了租住的房子,当天,赵某被抓获。
放火罪自首的能否从轻处罚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认为,赵某未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而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因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依法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赵某将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牢狱的代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