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汽油准备点燃火烧他人住宅
出生于山村的程某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并于2008年5月与女孩方某结婚,婚后两人生有一子。一家人原本和和睦睦,怎料,程某染上吸毒和赌博后,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对外举债50多万元。妻子屡次劝说未果,有时还遭丈夫打骂,无奈,妻子带着孩子回到娘家。并于2010年10月提起离婚之诉。
程某多次打电话威胁妻子不准离婚,后于2010年11月6日去岳母家找妻子,因遭到岳母的嘲讽,程某恼羞成怒,认为是岳母从中作梗。遂去购买了汽油,撬开岳母家一楼窗户防盗网,给妻子打电话威胁要在其娘家放火。后因小区住户报案,程某被抓获归案。
放火罪未遂如何处罚
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用汽油准备点燃火烧他人住宅,构成放火罪,因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制止而未遂。
2011年5月10日,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