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暴力强迫女网友卖淫
二十多岁小伙侯某某于2009年6月份伙同他人通过网上聊天与外地女孩李某某相识,后来侯某某和同伙以邀约李某某来旅游为由将李某某骗至邳州市运河镇。2009年6月22日,侯某某和同伙在某旅馆内强迫女孩李某某卖淫为其赚钱,李某某拒绝后遭到两人的殴打无奈同意卖淫,后来李某某趁侯某某不备逃跑并报案。
强迫卖淫罪如何定罪量刑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某强迫他人卖淫,其行为侵犯了妇女人身自由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权利,构成强迫卖淫罪。由于该案系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侯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犯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