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提供他人炸药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廉某,原为平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2007年山东省济南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为摆平情妇柳海平的纠缠和勒索,与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原副大队长陈某商量后决定炸柳海平的轿车。2007年3、4月间,陈某以“在山区盖房子炸石头”为由,多次向廉某索要炸药和雷管。廉某先是向平阴县玫瑰镇某石子厂厂长王某索要5枚雷管,接着又向某建材厂厂长葛某索要了两公斤硝铵炸药,之后交给了陈某。2007年7月9日,柳海平被炸得粉身碎骨。7月15日,廉某被刑事拘留;8月16日,被依法逮捕。
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怎么判
审理期间廉某辨称陈某是“在山区盖房炸石头”索要炸药,绝不知道他要制造惊天爆炸。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廉某有期徒刑12年。一审判决后,廉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廉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