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委托他人出资代办执照
房某某想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却无注册资金,2008年11月13日,房某某委托他人提供注册资金50万元,替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完成注册资金验资。次日,出资代办人将已验资的49.99万元转走,并获得房某某所给的好处费1000余元。后房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虚报注册资本罪如何认定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房某某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欺诈的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其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房某某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事实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某房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房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