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装死示威城管
在武汉中山大道佳丽广场,一小贩不满城管执法,居然躺在门板上装死示威,周围十多名赤膊男子披麻戴孝,引来众多市民围观。岂料“死者”躺了数小时后,因天气太热“复活”逃跑。以装死的方式向城管示威,故意给城管抹黑的做法,很可耻。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1、罪体,行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行为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客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
2、罪责,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人数多或者时间长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影响或者行为手段恶劣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