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日报社疑遭枪击
8月5日下午,宜宾日报社605办公室玻璃发现弹孔,临街的窗户玻璃被打出两个圆洞。这是该报社大楼玻璃继上周末首次发现弹孔后第二次发现弹孔,疑似遭枪击。宜宾日报社与宜宾晚报社在同一幢大楼。该报社大楼目前有包括605办公室在内的共4间临街办公室出现了弹孔。
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情形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枪支,包括公务用枪如军用手枪、步枪、冲锋机枪等;民用用枪如有膛线猎枪、散弹枪、火药枪等狩猎用枪,小口径步枪、手枪、汽步枪、汽手枪等体育射击运动用枪支,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等。其不仅指整枪,而且还包括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及用于枪支的弹药。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本罪的行为方式根据本法第126条规定,具体表现为下列几种:
1、超过限额制造枪支。
2、超过限额销售枪支。
3、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枪支,即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擅自改变枪支的性能、结构进行制造。
4、不按照规定的品种销售枪支,即不按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型号和数量进行销售。
5、制造无号枪支,即不在枪支指定部位铸印制造厂的厂名、枪种代码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编制的枪支序号。
6、制造重号枪支编制的同一枪支序号铸印在两支或多支枪支上,换言之就是两支或多支枪支使用同一序号。
7、制造假号枪支,即在枪支上使用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本没有下达的序号。
8、非法销售枪支,即违反法律规定,擅自销售枪支。
9、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有以非法销售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此目的,则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