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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追诉标准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111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所谓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的犯罪,具体来说,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吸收公众存款,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具备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比如我国的金融机构;二是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吸收公众存款,包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的规定进行本息计算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表现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没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或者有资格但违反相关规定向公众吸收存款,而且存款的数额或可能吸收到的存款数额巨大。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通过其他形式而不以吸收存款之名义来变相获得公众存款的行为。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除了上述最基本的认定方法之外,我国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还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同时还应注意,如果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便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追诉标准是什么等问题的相关解答。近来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企业效益不景气,有些人利用公众逐利的需求,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不少见。因此,对此类犯罪多加了解,增强法制观念,对自身和他人多有裨益。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以求得到及时且准确的解答。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企业因资金问题向民间借贷非常容易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借款到期,偿还顺畅,则相安无事。一旦资金出现问题,无法保障按时还款,则很有可能被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此,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为案件定性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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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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