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继“气功大师”王林在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的豪华别墅——“王府”被摘牌后,在宜春市又被曝出三幢别墅。宜春市曝出的王林大师的别墅分别是宜湖路海绎山庄内1幢、樟竹路(竹家岭、紫薇山庄旁)2幢。同时,“气功大师”王林曾与宜春市委原书记宋晨光,宜春市委原常委、袁州区委原书记龚细水关系密切,一度承揽了宜春市重点工程,并在宜春市袁州区、宜丰县建有多处别墅。继宋晨光因贪污被判死缓后,龚细水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省纪委立案调查。王林也因非法持有枪支案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侦查。
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标准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