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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虐待老汉不堪忍受 挥刀砍伤准儿媳

此文章帮助了271人  作者:武汉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年过花甲的陈老汉砍伤儿媳,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而被害人竟是自己的准儿媳小陆,她的面部遭砍伤,险些毁容。原来,老汉是不堪准儿媳虐待才将其砍伤的。

今年1月,宣城的陈老汉在家因琐事与其儿子的女友小陆发生争执。小陆用手掐陈老汉脖子,老汉顺手拿起桌子上的菜刀砍向陆某头、面部,造成陆某头部、面部、手部多处受伤。

5月底,陈老汉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前去投案自首。6月9日,陈老汉所在村委会出具《情况说明》,反映小陆平时对陈老汉实施虐待。

近日,法院最终认定,陈老汉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由于被害人陆某对本案的发生有明显过错,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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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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