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会构成防卫过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规定,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法律责任的行为。
防卫过当一般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二、相互斗殴能成立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但是,在斗殴结束后,如果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则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因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意图,目的均不正当,这种相互侵害的行为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但是一方已经退让,已经停止斗殴,甚至一方求饶或逃跑的,而另一方不依不饶、紧追不舍,继续实施侵害的,则前者即避让一方此时就可以对后者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