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破坏选举罪
(一)破坏选举罪的概念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破坏选举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目的。
二、破坏选举罪怎样判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正确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在我国,选举权包含狭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两种,而不是仅指狭义选举权;第二,构成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第三,本罪的选举不是指任何选举,而是限于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以上就是对什么叫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怎样判的介绍,希望能切实帮助到您,对您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