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外出办事,所携带的财务不经意间被抢,后来抢匪被抓后,法院对其定罪是抢夺罪,判的刑罚也不重,请问,我国刑法是怎么认定抢夺罪的,构成抢夺罪如何处罚?
您好,所谓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抢夺罪的认定有以下几点:1、 抢夺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
2、 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 抢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我国《刑法》对抢夺罪的处罚有: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