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据说可以买到折扣房的人,聊了一两次,后来那人说买房需要打通关系,需要一些钱,我也就给他汇去,后来过了许久一直没音信,报案后才知道那人是个骗子。我想咨询一下,那人是属于犯诈骗罪吗?犯有诈骗罪的一般判几年?
您好,首先肯定的是,他的行为属于诈骗。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行为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在认识上产生错觉,将自己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
对于诈骗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由于形成诈骗罪的情形各有不同,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