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济南刑事律师  >  免费刑事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网络海外代购违法吗,网络海外代购会涉嫌走私吗?

咨询时间:2013-02-21
免费咨询刑事法律问题:18529592792(同微信)

咨询内容:

去年刚从国外留学回来,本想在国内有一番作为,不成想从海龟变成了海带,想想在国外还有些关系,打算开个网店做产品代购,不过前不久看到空姐代购涉嫌走私,想问下律师,网络海外代购违法吗,网络海外代购会涉嫌走私吗?

韩宝玉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网络海外代购的问题。

一、 网络海外代购可能会涉嫌走私罪。

从犯罪行为角度考虑,走私罪的构成条件要求为了牟利的代购,而在入境环节又是以“物品”申报入境的,涉嫌伪报贸易方式,具有走私嫌疑。

反之,不具有牟利性质的代购,一般不能被认为走私。

本质在于有无以自用物品申报,而实际上为销售或转让牟利的主观故意。

二、走私罪的认定标准:

(一)客观方面

走私行为归纳有以下四种:

1、 绕关的走私行为

2、 通关的走私行为

3、 准走私行为(间接走私)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走私香烟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4、 后续的走私行为(变相走私)

(二)走私的对象分类

1、 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如:武器、弹药、核材料、淫秽物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2、 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

3、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但不限制或者禁止出口(如文物、黄金、白银及其他贵重金属)

4、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

5、 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

6、 保税货物、物品

(三)主体——自然人和单位

实践中某种行为实质上属于单位犯罪,但由于该种行为刑法并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其犯罪主体,如盗窃罪,应当如何处理?

希望上面的解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电话跟我联系。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决刑事法律纠纷!
 

刑事相关咨询

就算你已身陷囹圄,就算你已万念俱灰,我都不许你放弃,因为我们一定会与你携手渡过难关!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济南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济南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济南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知名律师在线咨询,刑事律师在线快速帮您解决刑事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