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假想防卫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弟弟前天把我打成重伤,当然他不是故意的。他自己说是当时头脑很不清醒,看我凶巴巴的样子以为我要对他动手,于是就先打了我。他这是处于防卫的心里。请问,假想防卫应该怎么判断,需要具备防卫意图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所谓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
这是假想防卫在主观上的必备条件。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
如果行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经到来,另一方面却不是出于防卫意图实施反击,而是意图加害对方,并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对此,应作为一种故意犯罪对待而非假想防卫。
另外,还有一种双方互殴过程中发生的误伤劝架者或无辜第三者的情形,表面上似乎是一种假想防卫,但实际上因为双方都存有加害对方的意图,而不是基于防卫意图进行反击,所以,不能承认其中某一方是防卫行为,当然,也就不能把误伤他人的行为视为假想防卫,而只能作为对象错误或打击错误去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来电联系我,我将竭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