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正当防卫的问题。我姐夫的脾气一直都很火爆,总是与人不和,前几天又跟人动手了,被对方打到了医院。跟他们要医药费,对方说是我姐夫先动的手,他只是正当防卫。请问他这是不是正当防卫,是不是我姐夫这个伤就是他活该了?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要解决您姐夫的问题,就先要对正当防卫做出了解。
一、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表示“对于现实不法之侵害,为防卫自己或他人之权力所为之行为”。
其与紧急避难、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二、相互斗殴是不是正当防卫
相互斗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
由于斗殴双方具有积极地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与行为,客观上也是侵犯对方法益的行为,故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构成要件的,成立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
但是,在斗殴中,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因而也可能进行正当防卫:其一,在相互斗殴中,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的,“斗殴”事实上已经结束,前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其二,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面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