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什么是紧急避险。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某天回家的时候,看到有一个小孩儿正被一只疯狗追,眼看就要被咬了,我朋友抓起棍子就上去打那只狗,结果狗被打死了。狗的主人不依不挠,一直吵着要我朋友赔。请问我朋友这种行为算不算是紧急避险,可以免责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一、紧急避险是什么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紧急避险可以免责吗
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因此可免责。
之所以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是因为:
从主观上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从客观上看,它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紧急避险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
从总体上说,它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