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一个同学因为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起诉了,他家里人准备为他请一个辩护律师,他们托我先来咨询一下,委托辩护律师的话,那律师作为辩护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呢?还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从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看,辩护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也就是说,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开始以“辩护人”的身份出现。
在此阶段,除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外,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并未作限制性规定。
只要有辩护律师身份,就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检察机关的批准,会见时检察机关也不应派员在场。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