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的家人想要帮他申请取保候审,他们托我来先向您咨询一下这方面的问题。请问律师适用取保候审的对象有哪些呢?还有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是哪些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适用取保候审的对象主要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那么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又是哪些呢?首先,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此外,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