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因为他老板不发工资就绑架了他老板的儿子,现在他因为绑架罪被拘留了。我想帮他问问在我国犯绑架罪会被判死刑吗?我朋友后来也把那小孩放回去了,他的行为也不是很过分,请问他这样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吗,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由此看来,犯绑架罪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绑架人的,是会被判处死刑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