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因为别人欠他钱,他就把对方关起来了,后来那人居然告上法院,说我哥哥犯了非法拘禁罪。请问一下律师非法拘禁罪是怎么认定的啊?如果我哥哥真是犯罪的话,那非法拘禁罪应该怎么判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在认定非法拘禁罪的时候,主要是从以下这几个方面入手:
(一)客体方面,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为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三)主体方面,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方面,非法拘禁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刑法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