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媳有无资格继承公婆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虽然规定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但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同时第十二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为明确保护妇女的此项权利也作出了专门规定: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人,其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所以,符合《继承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
因此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完全有资格作为公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女婿能否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根据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而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只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女婿可以适当分得岳父母的遗产。
比如女婿与岳父母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女婿对岳父母扶养较多,可以分给女婿适当的遗产。也就是说,如果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分给女婿适当的遗产。
以上就是有关儿媳有无资格继承公婆遗产以及女婿能否继承岳父母的遗产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现实中丧偶儿媳或者女婿尽心赡养公婆或岳父母终老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他们被老人的子女拒绝继承老人的遗产的情况是比较多见的情况。事实上,法律是保护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的合法继承权的,如果在继承老人遗产时受到阻碍,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咨询相关的遗产继承专家律师,以更好的实现自己的遗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