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获得某件东西的方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一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公平交易方式,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方式虽然最为普遍,但却不是唯一的途径。比如,继承。那么,对于继承的房屋是否需要办理登记呢?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又该如何办理呢?下文将一一为您介绍。如果本文内容不能完全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律师,以免办理登记时耽误您宝贵的时间。
一、继承的房屋需要办理登记吗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不同于动产。《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房屋作为不动产,如果不办理登记手续的话,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发生转移。所以,房地产发生继承时,必须办理转移登记。
二、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下面是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建设部、省、市、县(区)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
(二)申办条件
1、 继承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 无查封、抵押等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
(三)提供的证件资料
1、 当事人提供书面申请;
2、 填写《房屋登记申报审核表》(房管中心提供);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 《公证书》或有关法律文书原件;
5、 农房或非住宅房屋须提供变名后的《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农村房屋要提供房屋所在村、镇的有关同意意见。
7、 继承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