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房产继承也不例外。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办理房屋继承需缴纳的费用
房产继承过程产生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
10000以上部分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以上就是对房屋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办理房屋继承需缴纳的费用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房产继承涉及很多问题和程序,当事人需要谨慎处理,避免发生房产继承纠纷。在房产继承的过程中,如果多个继承人对房屋的继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就很有可能发生房屋继承纠纷,伤了彼此间的感情。如果发生了房屋继承纠纷,当事人之间尽量和平解决,如果不能和平解决而诉诸法院,最好是咨询一下遗产继承专家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房屋继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