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按照一定的先后顺序继承的,同时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也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在分配时根据一些特殊的情况,也会出现多分、少分或是不分的情况,那么法定继承时具体该如何分配遗产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以及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如何分配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也可以咨询继承方面的专业律师。
一、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如何分配
我国《继承法》对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分配作了以下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5)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据以上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情况: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