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按照被继承人平均分割;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实践中,一处房产直接全部属于遗产的情况很少。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生活的,因此很多房产系多人共有房产,尤其我国又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因此对于共同房产,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很多时候,属于遗产范围房产,状况很复杂,存有争议或其他瑕疵。如果您碰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
一、怎么确定遗产范围的房产
实践中,一处房产直接全部属于遗产的情况很少。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生活的,因此很多房产系多人共有房产,尤其我国又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因此对于共同房产,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举一个例子,一处房产,产权登记人为甲乙丙,甲乙为夫妻,丁为其孩子。如甲去世,则房产,先把丁的三分之一分出,剩下的三分之二,再把配偶乙的三分之一分出,剩下的三分之一为甲的遗产。
很多时候,属于遗产范围房产,状况很复杂,存有争议或其他瑕疵。例如房产登记人和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下,所有人去世了,房产不能直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还需要和房产登记人进行诉讼,将房产进行确权。
二、遗产房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按照被继承人平均分割;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2、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因此,通常情况下时,让一方被继承人取得房产,让其折价将他人应分得的房产支付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