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份遗嘱相抵触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执行时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公民设立遗嘱后有权重新设立遗嘱或对原遗嘱的内容进行变更,以使遗嘱更符合自己的意志。因此,在执行遗嘱时应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和证明力,如果要变更公证遗嘱就必须采用同一的形式即通过公证变更,用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因此,在遗嘱人立有几份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时,应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二、遗嘱在哪些情况下失效
1、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时,有冲突部分的遗嘱无效。
2、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3、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4、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般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5、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6、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7、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8、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9、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因为这部分财产在生前已经处置,而且有处置权,鉴于这部分财产已不是遗嘱人的遗产,故无效。
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不满足法律的要求,即使意思表示真实也是无效的。
以上就是关于数份遗嘱相抵触怎么办,遗嘱在哪些情况下失效的具体介绍,希望通过本文能帮助到您。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而不必经过遗嘱继承人的认可。另外,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之前遗嘱并未生效,遗嘱继承人拥有的也只是一种期待权。对于这种期待,生活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数,如果您对遗嘱继承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以免造成无谓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