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那么遗嘱公证应该如何办理呢?如果遗嘱人想要变更公证遗嘱该怎么办?公证遗嘱变更应该如何进行?自书遗嘱能变更公证遗嘱吗?下面我们将就以上问题进行简答的解答。
一、遗嘱公证应该怎样办理
1、申请
一般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公证员上门办证时应对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员上门办理公证之事由在笔录中予以记录,并由遗嘱人确认;
申请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遗嘱人系本地居民的还需提供户籍证明;
(2)遗嘱处分的财产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
注意事项:
(1)是否属于本公证处受理范围;
(2)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遗嘱人所有;
(4)遗嘱内容是否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5)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是否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告知
可以采用格式告知方式告知公证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义务、遗嘱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及承办的公证员。
在告知内容中要特别注明遗嘱公证撤销及变更应当采取公证形式,非公证形式的遗嘱不能起到变更、撤销公证遗嘱效果。
二、公证遗嘱应该怎样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由此可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以前所立的公证遗嘱。
同时,《遗嘱公证细则》第22条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遗嘱人申请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到原公证处办理撤销遗嘱声明书或新遗嘱。撤销遗嘱声明书或新遗嘱应写明原立遗嘱的时间、经办公证处和公证书编号,并将声明书或新的公证书放原公证卷内1份。
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场,且要准备好各项资料。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不容易变更。公证遗嘱如果要变更必须要到原公证处办理,只有公证遗嘱才能变更公证遗嘱。以上就是对遗嘱公证办理和公证遗嘱变更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在订立遗嘱前,最好是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他们在订立遗嘱方面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