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下遗嘱,而继承人们又无法对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怎么办?我国继承法规定了法定继承制度,究竟什么是法定继承呢?法定继承中明确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又如何确定合法继承人呢,其他人是否一概没有继承权呢?非法定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非法定继承人如何维护继承权呢?确定继承人之后就是分割遗产,法定继承的份额怎样分配呢?接下来,就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阅读下文。
一、什么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法律活动。
法定继承是与遗嘱继承相对称的一种继承制度。它是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继承。
二、如何确定合法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时能对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范围。在法律所规定的这个范围中的人即为法定继承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1、配偶。配偶包括经确认有效的事实婚姻中的配偶;已进行结婚登记但尚未同居或新婚不久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感情不和法院已判决离婚,在上诉期间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法定继承的份额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四、非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一)酌分遗产人与酌分遗产权
酌分遗产人——是指除法定继承人外,与被继承人生前形成过一定扶养关系,依法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的人。
酌分遗产权——是指酌分遗产人依法享有的可以酌情分得适当遗产的人。
(二)酌分遗产权的法律特征
1、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包括两种人。
2、权利的取得依据是形成了一定的扶养关系。
3、酌分的标的遗产数额是不确定的。
《继承法意见》31.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三)酌分遗产的适用范围
只能在法定继承中适用,而不能在遗嘱继承中适用。
五、非法定继承人如何维护继承权
《继承法意见》32.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本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在二年以内起诉的,应予受理。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法定继承以及法定继承的份额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定继承跟民间习俗习惯略有不同,法定继承更注重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平等,可能普通百姓认为没有继承权的人在法定继承中有继承权。所以,如果您有此方面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他们会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帮您争取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