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资格可以继承吗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某一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他的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合伙人的合法继承人成为合伙人的前提条件是,合伙协议有规定或者事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对于合伙企业和该合伙人的家属都是一件十分悲痛的事,合伙企业对死亡合伙人的家属抱以同情,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慰问和关照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由于合伙企业是人合性组织,他们合伙的前提是合伙人之间的利益一致和相互信赖。他们能接受死亡合伙人,并不一定能接受他的继承人,因而如果合伙协议未作规定,事后全体合伙人也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就不能仅依据同情或其他理由而违心地吸收死亡合伙人的合法继承人加盟合伙成为新的合伙人。
反之,如果合伙协议明确规定,合伙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后即成为合伙人的,即使继承人的性格及其他原因不适宜与其他合伙人合作,其他合伙人可以采取退伙或转让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等办法解决问题,但不能拒绝该继承人依法继承财产,成为正式合伙人。
二、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我国《继承法》没有涉及股权继承问题的内容,该法第三条关于遗产范围的条文也未明确规定股权问题。虽然该条第(七)项规定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考察《继承法》的立法经过可以发现,这一项规定在制定之初是不可能包括股权在内的。因为现行的《继承法》颁布于1985年,在此之前只有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但中方股东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不包括个人公民,因此在法律上不存在个人拥有和继承股权的可能性。虽然1988年出台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允许国内个人通过私营企业这一中介来拥有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但这一条例在《继承法》颁布之后,显然不会影响《继承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
《公司法》作为公司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也没有涉及股权继承问题。尽管该法第三十五条对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作了规定,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指出股权继承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易引起争议。至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也罕见有股权继承方面的规定。
以上就是合伙人资格可以继承吗,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继承人能不能继承合伙人资格,很多时候都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的。这也导致很多继承人的权利被侵害,发生纠纷。而公司股权能不能继承,在法律上还存在很多空白,继承人可以争取的空间很大,机会也很多。当然,相对的,股权被侵害的可能也很多。遇到这些情况,请您向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咨询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