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去世时,可以留有遗赠将遗产全部赠与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能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这时候继承人不能分割遗产。就算没有这些情况,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继承人也因为丧失继承权等情形不能分割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哪些?享有继承权,并且可以分割遗产的继承人能不能放弃继承权?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
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继承人须为继承开始时的生存之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因此,已死亡或未出生的人无继承资格。但是,现代各国继承法都规定对未出世的胎儿有保留继承份额的规定,我国继承法也对这个问题加以规定。法律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2、继承人须为位居继承顺序者。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并非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应按先后顺序分别继承,顺序在后的继承人须在前一顺序无人继承时,方可继承。
3、继承人须为未丧失继承权者。虽然继承人有继承能力,又位居继承顺序,但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就可以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时,继承人则丧失其继承人的地位。
二、继承人能不能放弃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放弃继承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以上就是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继承人能不能放弃继承权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继承人可以放弃自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的,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如果您不知道如何引起法院的确认程序,可以咨询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律师会指导您去法院确认继承权的详细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