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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产继承,公房房屋租赁权能不能继承?

此文章帮助了356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房产继承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公房房屋租赁权能不能继承

目前住房紧张,很多人及家属只能暂时挤住于父母或其他直系长辈承租的公房内。在老人百年之后,其可否继承其房屋租赁权?为防止该租赁权旁落,可否让老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明确将来由其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所能继承的只能是属于被继承人(死者)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即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至于老人可否以立遗嘱形式将承租的公有房屋让其亲属继承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如此遗嘱是无效的遗嘱!因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人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果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则该遗嘱无效。该案中,老人死亡后,只有公房主(即国家房管部门或房屋产权所属的有关单位组织)才有权处分原由老人租用的公房,决定是收回或另安排他人居住,或同意由原同住的近亲属继续租用。原承租人死亡,其租赁合同即终止,继续租住者,无论是谁,都应重新订租约。公房,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个人是无权擅自处理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本案中的房屋为公房,则不言自明,其必定不是老人的个人财产,如此,当老人百年之后,身为亲属者,是绝对不可以继承该房的租赁权(即使用权),按现行的有关房屋管理政策也不能继承。

其亲属继承,此遗嘱是无效的。因为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是国有或者是集体的。该案中,老人死亡后,只有公房主(即国家房管部门或房屋产权所属的有关单位组织)才有权处分原由老人租用的公房,决定是收回或另安排他人居住,或同意由原住的近亲属继续租住,都应重新订租约。

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作了例外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法定或遗嘱继承的房产要不要过户,如何过户?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继承开始后,房屋的继承不是必须要登记的,如果要再次处分该房屋时需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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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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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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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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