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丧失的效力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如下:
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
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对特定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仅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对某一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依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二、怎么保护继承权
继承权的保护如下:
1、继承权的保护是指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他人侵害时,继承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从而使继承权恢复到继承开始时状态的情形。对继承权的保护实际上是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继承权受到侵害为前提,它包括请求返还遗产的权利和请求确认继承人的资格的权利。
2、继承恢复请求权的保护期限。根据继承法第8条的规定,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继承人没有行使其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再给予保护,而且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3、对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的继承权的保护。对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继承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民法院在处理继承案件过程中。对去台的合法继承人和台胞继承人应设法通知其参加诉讼;无法通知的应保留其继承份额并且指定财产代管人。
(2)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取得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
(3)在诉讼时效适用方面,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为特殊情况予以延长。
综上,是关于“继承权丧失的效力是什么”以及“怎么保护继承权”的法律内容,希望对保护您的继承权能有所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应该已经知道,继承人在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继承权会丧失,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继承权。此外,如果您对您的继承权被剥夺存在疑问的,建议您可以咨询一下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让律师帮助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