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把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存在时,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可见,继承顺序的先后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只要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存在并主张继承权,就排斥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的权利,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就不能继承遗产。
二、法定继承人间如何分割遗产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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