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如何分割
(一)遗产分割的原则
遗产的主要原则是:
1、有利生产,有利生活。
2、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3、不能损害遗产的效用。
(二)遗产分割的方式
对遗产进行分割除根据上述原则外,还应按照遗产的性质、种类、使用价值等不同情况,采用以下方法:
1、实物分割。如果遗产为可分物,可根据各个继承人应得的份额,对遗产作实际分割,使各继承人取得其应得部分。
2、折价分割、适当补偿。为了不损害遗产的经济效用和保持不宜实物分割遗产的完善性和统一性,应采取折价分割、适当补偿的方法分割遗产。
3、共有。有些遗产既不能实物分割,又无法作价补偿,可采取共有的形式,由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这一遗产,共同对遗产享有权利。
二、继承人如何清偿遗产债务
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遗产债务的清偿方法,司法实践一般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一)先清偿债务后分割遗产
先清偿债务后分割遗产是一种总体清偿方式。按照这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首先从遗产中清算出遗产债务,并将清算出的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根据各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分配剩余遗产。
(二)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
先分割遗产后清债务是一种分别清偿方式。按照这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首先根据他们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分割遗产,同时分摊遗产债务。然后,各继承人根据自己分摊的债务数额向债权人清偿。
以上就是“遗产如何分割”和“继承人如何清偿遗产债务”的内容,实践中,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有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若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