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签订雇佣协议处分房产
李某三年前在公园晨练时认识了71岁的陈琦。陈琦与老伴长年分居,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陈觉得和李很谈得来,于是决定和李签订雇佣协议。协议约定:李照顾陈至他百年过世,不要工资,但由陈出资,并以李为所有权人购买一处住房供两人居住。协议书还约定,陈保管房屋所有权证,去世后归李所有。雇佣协议书签订后,陈和李就住在一起,李照顾陈的起居生活。可是三年后陈却因李不尽职照顾自己将她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雇佣关系。经出院审理判决,该雇佣协议无效,房屋为陈琦所有。因为他们当时签订的协议是无效协议,所以法院裁定李某败诉。李某认为自己辛苦三年,到头来一无所得,对自己当初签订无效协议很后悔。
怎样签遗赠抚养协议才有效
从李陈签订的雇佣协议书来看,带有遗赠扶养的内容很不正规。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亦称受扶养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死后其遗产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他们之间本来没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通过遗赠扶养协议,一方有要求被扶养的权利,在他去世之后,另一方有继承被扶养人的财产的权利。据悉,这种诉讼案是绝非少见的老年人雇佣扶养纠纷案件。近年来,此类诉讼案不在少数,并且有上升的势头。究其原因,多是在双方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这一环节出现了法律“盲点”,双方的权益受到损害。
老年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是法律允许并且提倡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值得注意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对很多老年人来说却是陌生的,在一些地方,民间对于遗赠扶养的实际操作也很不规范,因此引发的纠纷也并不鲜见。为此,法律界相关人士呼吁,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有关部门应该为遗赠扶养开辟良好的空间。而老人在签订协议时要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好请律师或者熟悉法律的人帮助拟订协议,以保证协议的真实、合法、有效。此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最好到公证部门公证,以保证其法律效力。